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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总觉得他不开心,于是想尽一切办法让他开心。等他开心了,又想让他更开心。可见人的*无止无尽,无论是对自己,还是对他人。

    后来不知从哪里来了个云游四方的乐师,各色乐器均奏的出色,七弦琴尤甚。她总远远的听他奏乐,跟着哼起歌,脚下不由自主的走出写步子。她愣了愣,走了几步,又走了几步。一曲毕,已能跳出一支完整的曲子。

    自那以后,她自醒来后就去找那琴师,日日跟着乐声排练舞步。虽然相距甚远,可琴师像是知道她所在,每日只在固定时间,奏那么几首乐曲。

    待她已能跳的很好,便满心欢喜的找到正在练剑的他,扯住他的半片衣角,“哥哥,我跳舞给你看好不好?”

    虽然失忆,也许潜意识里还记得那些舞步。不需要任何人教,只要乐声响起,自然便能跳出来。一曲毕,却没能等到她想要的答案。他只抱着肩,冷冷看着她。

    “你觉得这样好看?”他握剑而起,手中挽出剑花,每一招都如行云流水,使的干净漂亮。却没什么攻击力,十里翠竹也只有一片竹叶坍塌。

    “我倒觉得这样更好看。”话毕,他已提剑离开。

    其实这不是他的真心想法,也许是看她与琴师日日一处有些不悦。可她却当了真,在他走后很久,都始终愣愣的站在原地。最终她学成他的样子,柔软舞步一点点变得硬挺,却是异样风情。

    他把她雕出自己喜欢的模样,在她的每一处都刻下他的痕迹。

    对于方芜会爱上玄青,简直没有丝毫意外。他有他的生活有他的同伴,有他赖以生存和不得不完成的任务。可她的世界里,只有他。

    这个村子圈养杀手,导致村民大多夜中出行,而白天在家里睡觉,乍一看像一座空城。我着实不能理解,民风淳朴的地方,怎么会想到做杀人的营生。但接下来的一桩事,让我很快醒悟。

    因玄青接的任务实在不多,为数不多的几次也总是把自己弄出一身的伤。于是他外出任务时,方芜总会在屋里燃一盏灯,自己就坐在桌旁,百无聊赖枕着手臂,等什么时候油灯枯竭,赶紧添上灯油。哪怕无意中睡着,又会很快惊醒。

    她不是不想睡,是不敢睡,怕一闭上眼,再睁开时就再也见不到他回来。杀人这个行当,并不是什么轻松的事。有时只有一夜,有时甚至会几夜不归,她就彻夜彻夜枯坐,直至天明。

    最长的一次,过了整整四天。白日还是一派晴朗天气,夜中忽然下起冒雨。闪电将天地照的透亮,她听着倾盆雨声,本应该让她害怕的天气,可实在熬不住,就朦胧睡去。

    微弱灯火闪了两回,最终趋于黯淡。黑暗中,门扉敞开缝隙,漏尽一地破碎雨幕。有血腥味伴着泥土清香淡淡弥漫,隐约可见黑暗欣长身影行为狼狈,雨水一步步在脚下蔓延。俊朗的脸上满是湿意,可唇角仍带着清晰笑意。他悄然在她身旁坐下,雨水也顾不得擦一擦,就这么撑着头,一顺不顺看着她好看的眉眼。

    大约是在梦中也不踏实,一声惊雷响过,她陡然睁开眼,恍惚间就想去添灯油。却在看到身旁人影时,险些尖叫出声来。他及时捂上她的唇,手指冷的没有一丝温度,似笑非笑问她:“今夜怎么没有点灯?”

    “你回来了?这次如何,有没有伤到哪里?”她揉着眼睛想去握他的手,指尖不知碰在哪里,惹得他闷哼一声。她茫然摊开手心,入眼的是一片温热濡湿。

    鲜血染上莹白指尖,像冰天雪地绽出朵朵红梅。她不可置信看着手指,愣愣地:“你这是……”

    他适时搂过她肩膀,把头埋进她肩窝,半闭上眼睛,似乎是累极,“嘘,没什么要紧的。你别乱动,让我靠一会儿。”

    她想劝他上药,可又不敢挣扎,怕再次牵动伤口。月华深深浅浅照进来,这才看清他身上遍布刀伤,最深的一刀在肩膀,三寸多长,深可见骨的口子。只用绢布草草包扎,仍被血迹染透。

    “这么晚还不睡,是在等着我跟你说些外面的趣闻?”不知是习惯疼痛,还是根本不觉得痛,他牢牢拥着她,仿佛怕他一松手,她就会即刻消失,“这回还真有一桩趣事,你想不想听?”不等她回答,又自顾自说道:“听说朝廷在找一位走失的公主,十三四岁的年纪,生的花容月貌,舞跳得极好。你说,会不会是你?”

    她张了张嘴,刚想说什么,突然被他一声轻笑打断,“怎么会是你。你是我捡到的阿楹,连名字都是我给你取的,怎么会是公主?”

    她紧紧咬住下唇,“别说了,我先给你上药……”

    他却像没有听见,微微调整姿势,将她拥的更紧,“不想听这些?那我说些别的。这次任务,对方有十多个人,我们只有四个。除过我以外,他们都死了。”顿了顿,双眼望着房梁,“之前我每次离开,从没想过生死。可现在,我只想着能活着回来。因为我知道,有人一直在等我。”

    她终于靠在他怀里,脸色却苍白,“为什么还要继续在这里,离开不好么?”

    他笑了笑:“也许离开,下场会更可怕。”

    想起什么似得,从怀中摸出一个包裹,对上她疑惑的目光,他别开脸解释,“礼尚往来,你送我人偶,我也该送你别的什么。”怀中的雪白锦缎包的严实,边角被血污染得通红,他一点一点打开,露出断成两截的碧玉簪子时,勉力扯了扯唇角,“可簪子也碎了。”

    有水泽一滴滴落在他的手上,他愣了愣,抬手抹去她颊边泪痕,“哭什么,不喜欢?”

    她的声音带着哭腔:“我不要什么簪子,只想时时刻刻能看着你,知道你平安就好。”

    这其实是个美好夙愿,理应不可能实现。可他却将玉簪重新收起来,一只手握上染血剑柄,一字一字问的认真:“是吗?你只是想要这个?”

    手起刀落,削下一片半寸长的骨头,薄薄的一片,在黑暗里闪着幽暗蓝光。他把骨片递到她面前,“这个给你。”咬牙忍着痛,许久,轻声道,“无论我平安与否,你都会第一个知道。”

    我总算明白为什么整个村子的人以杀人为生。传言世间有类族人身怀异能,其骨若剔除一片,待持有同样骨头的主人有危险时,骨片就会变色,称为追魂骨。简直再也没有比这更好用的追踪工具。

    曾有杀手组织和宫廷暗卫为了追魂骨,不惜一切代价找寻这一族人的踪迹。寻到之后便是满门屠戮,生生将皮肉剔除,只带走人骨。其后某天,这一脉人终于销声匿迹。我原以为只是灭绝,原来是他们举家迁移道到与世隔绝的村子里。

    从此往后,岁月平静的像无风的湖畔。玄青也因受伤颇重,暂时只在家中养伤。

    回想起我认识的方芜,看不出半分失忆的痕迹。我虽希望她能同他在这世外桃源天长地久,可就我所知的之后种种,也知道这个美好愿望不可能实现。

    这一天终于来了。

    有杀手外出执行任务,带回许多张寻人启事。玄青的师父深夜找来,和他在屋外院中密谈许久。待他回来时,已替她收拾好行装,牵她的手走到那片开遍紫花的树下,她已知道他究竟要做什么。

    她扯住他的衣角,眸中似有泪光,“哥哥,我不走。我不想做什么公主。”

    他僵了僵,摘下一朵蓝花楹,别至她耳后,“等我三年。三年后,我就去娶你。”

    她的颊边蓦然泛起嫣红,“你说什么胡话。我既是皇亲国戚,你怎么可能任由你……”

    紫色微花落满肩头,他定定看着她,漆黑眸子映出她微红的脸,那是他最后一次同她笑:“一人拦我就杀一个,两人拦我就杀一双。天下人拦我,我就杀尽天下人。阿楹,我总要娶到你。”

    最后方芜总归离开,像飞鸟还巢。皇宫才是真正属于她的地方。就像把一只盛满奇花异草的水晶杯摆在一间破庙里,尤为不和谐。

    不知她是否相信了玄青的话,于我而言,总归是持怀疑态度。年少时难免气盛,说出狂妄自大的话倒也无可厚非,最多听听便过去了。可之后的情景将我的想法尽数推翻,只因玄青开始沉下心来,潜心练武。

    我不知他是否是天生骨骼清奇,一日能学他人十日学来的东西。只是他传说中的高人师父在半年后已经教无所教,最终只能任由他离开村落,另寻高人。

    他成了真正的杀手,为了她。

    三年,一千余天,如白驹过隙,两个人分别过着各自的生活,唯一相通的地方是天上那一轮明月。她的记忆在回宫不久后恢复,也不似与玄青在一起时爱哭爱撒娇,容貌生的愈发沉稳端庄。可也不似我初遇她时,在宫中无人交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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