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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初升,街头摆摊的小商小贩用他们的忙碌声告诉大家新的一天开始了。
一年之计在于春,一天之计在于晨。
即便高志此刻有多么留恋他的床,但“上学”这两个字就像悬在头顶上的一根荆棘,逼得他不得不早起。况且妹妹已经喊了两遍,若再不起床,只怕以她剽悍的性子直接冲进房间掀被子呢。
简单洗漱一番,高志盯着镜中的自己自我欣赏,五官端正,唯一不满意的就是发型,类似于锅盖的头型,几乎将耳朵和额头给遮住了大半,整个人看上去不仅不够清爽,反而显得焉了吧唧。
高志将额前的头发揪起来,冲着镜子咧嘴一笑,镜中的自己顿时大变样,帅气中又带着一股独特的吸引力,类似一种痞气的气质出现身上。
“草,凭这相貌,只要理个帅气发型,不说拿下谭静这种校花级别的美女,泡个一般的女生还不轻而易举。也不知以前的自己怎么想的,满脑子装的游戏和小说,也不懂得去打扮自己。”
要知道,再过几年可是看脸的时代,若还是现在这种造型,铁定打光棍。
高志很想现在就去剪头,不过考虑到理发店这个点还没开门,只能利用午休时间去改变形象了。
在小区外的“小鱼面馆”买了一份早餐,高志将打包好的早餐挂在自行车的车把上,便迎着朝阳,向学校飞驰而去。
05年的滨江不像十年后,到处都是高楼耸立,且商业圈氛围极为浓重的现代化都市,很难找到上个世纪生活的背景。而现在这个城市还处于县城到中等城市的发展阶段,周围三四层的楼房比比皆是,老旧的建筑给高志一种十分亲切的味道。因为少年时代,快乐的时光几乎都是在这一块度过的。
上辈子,高志被生活压得喘不过气时,总会无比怀念青少年时代。那时,仗着年轻是一种资本,少不更事的自己可以肆意去挥霍青春,不顾老师的斥骂,不顾父母的好言相劝。
这种典型的少年叛逆心理,不仅让自己的人生轨迹发生了巨大转变,更是严重伤害到了一家人!
而如今重活一次,呼吸这个时代的新鲜空气,高志十分珍惜这段时光,心里油然生起一股想要征服世界的雄心壮志。
校门口,见到高志完好无损的推车进校,孙阳的脸色刷一下就沉了下来,拿出最新款的手机快速拔了个电话。
几分钟后,李萧小跑出校,见到孙阳后便战战兢兢的上前,问道:“孙少,你…你找我?”
孙阳劈头盖脸的骂道:“你是怎么办事的,一个高志都搞不定。就你这样的能力,还想去我家公司上班,做梦!”
李萧直感觉一股巨大的压力扑面而来,这种压力在老王身上是绝对体会不到了,他心想这孙少不愧是富二代,这种强大气场简直可以盖过校长老人家了。他吓得冷汗直冒,连忙解释:“孙少,你先消消气。找人对付高志这事我固然是办事不利,但主要还是低估了他的本事。没想到这小子平时默默无闻,看着一副挺老实的样子,居然这么能打,五个社会青年都干不过他。”
想教训高志反被教训的纹身男怕这事传出去,影响道上的名气,故意夸大其词说他们五人一起上都不是高志的对手,被高志打得落花流水。李萧见识过纹身男打人的狠劲,自然是深信不疑,心里想当然认为高志深藏不露。
孙阳听了,当即不悦的皱了皱眉,他今早可是听人说高志昨天和谭静一起走的。现在得知高志这么能打,再联想他唱歌的功底,心里越发不安,生平第一次感受到了威胁。
追女人,孙阳从来都是信心十足,虽在谭静那碰了几回冷钉子,但他还是有九成的把握能拿下谭静。但现在有了高志这个不确定的因素存在,他知道自己没有那么多时间去和佳人栽培感情,要是再晚一两个月,没准心爱的女生就被高志给骗上床了。
想到这里,孙阳眼中寒光一闪,低声向李萧道:“我不管你用什么手段,你还有五天时间,若是再让我在一中看到高志,你就不用出现在我面前了。”说到这里,他从包里拿出厚厚一叠钞票,扔给李萧:“我知道你手头上不富裕,这点钱就权当办事的经费,事成后好处少不了你的。”
李萧眼前一亮,连忙将钱收好,拍着胸脯保证:“孙少,你放心。高志这小子虽然能打,但好汉架不住人多。五个人不行,我请十个;十个人不行,我请五十个。人海战术一亮出,就是每人上前打他一拳,也能将他揍得连他妈妈都不认识。”
有钱好办事,这一叠钞票少说有五六千,就算请五十人出马顶多花去三四千,这样自己还能落下一两千。李萧脑中能想象到高志被人打得惨不忍睹,躺在医院痛苦哀嚎的画面。
孙阳点头,招呼李萧一起进校。走了几步,他突然想起一件重要的事情,便道:“周六放学后,我们班跟三(2)班有一场球赛,你想办法将谭静带到篮球场来。”
李萧立马点头答应下来,如果直接去邀请谭静,估计成功性为零,只能买一大袋零食巴结谭静的姐妹,让她将谭静带去篮球场。
李萧知道孙阳的打算,上次在二中,本来探囊取物的第一名被高志给抢走了,令他在谭静面前丢失了面子。这次是想通过篮球比赛给找回来,毕竟篮球是一门技术性的运动,不仅能将健壮的身材展示给异性看,还能凭借带球过人、投篮这种帅气动作赢得女生们的尖叫声。
只要谭静去了球场,凭孙阳的名气和球技,绝对是全场的焦点,当然也就能吸引谭静。
……
一进教室,就见胖子耷拉着脑袋,见到自己只是不咸不淡的打了声招呼。高志心里有些好奇,凭胖子那八卦的性子,知道自己昨天和谭静在一起复习,定会打趣的问明情况,然后言语淫/荡的调侃一番。
这样子,像是遭受了什么打击,这死胖子一门.心思放在小说上,脸皮又是奇厚无比,高志实在想不通他会因为何事受到打击。
高志走过去一问才得知,昨天晚上,胖子在QQ上跟王倩发消息,结果等了几个小时都没见回,搞得他整晚都没睡好。一早上连早餐都没吃就急急忙忙来问谭静,结果谭静也不知是什么情况。
高志笑道:“我说胖子,你至于么。你才跟她认识几天啊,又不是好朋友,别人干嘛要回你消息。再说,没准别人在忙了,看到你发的消息时比较晚了,怕影响到你也就没回!”
胖子脸上露出狐疑的表情,问道:“真是这样,可我发了足足十几条,就算她再忙也能看到吧。我看她压根就不喜欢我,所以才没回的。”
高志肚子都笑疼了,曾几何时,自己也遇到过这种情况,为了等一个女孩的信息,结果等到凌晨,手机一直不离手。后来无意中和那女孩聊天,才得和对方将这事给忘了。
女人就是这样,除非你是她特别喜欢的人,否则根本不会拿你当回事!
见胖子一脸懵逼的表情,高志强忍住笑意,说道:“胖子,女人的心思我劝你莫猜,也猜不透。有那功夫还不如勇敢地约她出来,等她爱上了你,你不主动发消息,她也会给你发的。”
胖子一听,觉得是这个理,心情瞬间好了起来。他便问起高志,昨天跟谭静有没有发生什么暧昧的事情,高志一脸神秘,丢下满腹疑惑的胖子,径自回到自己座位上,因为离上课铃声响起还有一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