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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说这缘分到了,拦都拦不住嘛。这事儿都让我办成这样了,这姑娘最后竟成了自己真正意义上的初恋。不过,这段青涩的感情维持的时间很短就是了。
而后的几年,我过得日子也大约也就是这样了。
说是,醉生梦死,浮夸至极。也不过分。
十几岁的孩子,哪儿知道什么是怕,什么是爱情,什么是责任?只觉得自己有些子别人没有的资本,学习成绩又说的过去,放开了玩儿几年又怎么样。
直到自己高考的那一年,不知道是叛逆,还是真像自己当时怼老爸时说的那冠冕堂皇的话一般。总归,我最后还是没有听从父亲要求考军校,而是硬梗着脖子进了警校。
当时我怎么说的来着?
对了……
我当时说,“这和平年代的,哪儿需要我去冲锋陷阵啊,我还不如去警校呆着,没事儿抓抓小偷,造福下普罗大众呢。”
老常让自己堵得一句话也没有说出来,直气的血压都高了许多。可总归孩子的心还是好的,也就没再阻止了。
当我真的进入到警校中的时候,才知道这儿与理想的大不一样。就是自己这种从小经常被丢去军队的人,还是觉得训练强度高的有些吃不消。可看着身边的人都在坚持,自己又是个不服输的性子,反而成了坚持到了最后的那个。
时光时光悄悄过去留下小秘密……
任谁都没想到,当初院儿里的混世魔王,反面教材竟然会从警校以第一名的成绩毕业。并且被直接送去了特警部队训练,最后走上了特警的日子。
那些时不时在天朝新闻台报出来的重大事件,国际救援,都少不了他们。
自己也已经忘记了在生死边缘徘徊过多少次了,只是在每每出发之前都要去和父亲见一次,哪怕他出差去了外地,也要视频一次。因为,自己也不知道,这次自己还能不能够回来。
母亲不知道劝过自己多少次了,让我赶紧退到二线。可是每次自己还不成说话,父亲就铁着一张脸说话了。
“常家的孩子是只有一条命,别人家的孩子就不是了吗?没有常家的孩子的命更金贵的道理。”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大概是在每次和父亲告别的见面时,又或是在父亲状似和母亲发火的时候。我突然发现,这个曾经自己觉得严肃又古板的父亲却与自己越走越近了。他能理解自己的心情,也从未用他职位的便利给儿子谋过丝毫的私利。
亲情大约就是这样吧。
平淡像那老宅子里的古井,静的没有一丝的波澜,但是却总有那么一股涓涓细流在滋养着它。度过一个个春夏秋冬,日升日落,从不干枯。
很多年后,当自己也是两个孩子的父亲的时候,我才算真正了解了那时候母亲的担心和父亲的伟大。
人世间又许许多多是感情,但是唯有亲情是自己身体里最深的那一脉,割不断,抹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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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性了许久,还没介绍介绍我的太太。
她叫李诗,是个室内设计师。我家儿子常常嘲笑她是个砖瓦工,因为每次她从工作的地方回来,身上都带着一片片的油漆。
说起来,林萝可以算的上是我们的媒人。要不是这个小傻瓜跟着她回了国,自己肯定就是到了拖到不能再拖的年龄。随便找个门当户对的结婚了。
我们认识的过程大家应该也都了解了。
咳……简言之,就是我用我帅气的样貌和出色的体力彻彻底底,里里外外的征服了她。让她彻底沉迷在了我的西装裤下。
(小核桃,快看,你爹表脸。)
并且凭借自己超高的个人魅力,很快就把她叼回了老窝,彻底成了常家的媳妇儿。
这事儿可是把常言那小子气了个半死,毕竟他那追妻之路比八年抗战还要精彩。小时候就当“童养媳”的养着,大了人家还跑了,追回来又用了好几年。娶进门儿的过程又是十分艰辛。
等他俩那大龄未婚青年谈婚论嫁的时候,我家老婆的肚子里都有了我的崽子了。这速度,这能力,是他常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做生意的比的上的吗?
在结婚这件事上,自己总算是压了常言一筹,一血几十年的耻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