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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身死事小,失节事大。赵虎从没想过被警察塞进去,他也不想进去,——那里面没有任何人想进去,除非他脑壳被门夹了。
虽然赵虎没有进去过,但他听人说过里面种种离奇的事情,比如牢头舒服堪比帝王,刚进去的二混混只能充当看门狗,至于坐土飞机、荡秋千等,那简直就是家常便饭,只要牢头老大看你不顺眼了,随便支个眼神,你就得坐一回土飞机或荡一回秋千了。
伴随土飞机飞出去,眼鼻口就会齐齐的擦地飞行一段距离。等你像飞机一样停下来时,满脸满身已尽是淋淋漓漓的鲜血了。
荡秋千与此差不多。
刚进去的人都怕坐起降机。所谓起降机,顾名思义,就是几个人将一个四会提起来,把脸对着便桶,一会儿抬升,一会儿下降,下降的时候,只要你稍有异动,你的眼眼鼻子嘴巴就会破开粪便,饱饮一口屎尿混杂的粪便。
这滋味,是人都不想品尝。
赵虎当然也想。但是,他现在必须这样想了,因为他发觉,随着时间的流逝,郑彪留给他的机会越来越少了。也许要不了多久,一切就会过去了。虽然他也想就这样算了,但他内心不允许他这样,他的内心对他说,蓝球易没什么可怕的,大不了和他拼了。
拼了就拼了。
问题是——他现在还没有和郑彪拼了的勇气。因为就算他拼得赢郑彪,也拼不赢蓝球易啊!毕竟蓝球易到现在都没有动一下手,他到底有着怎样的实力,他一点都不知道,若是他的实力还在赵虎之上的话,那他就悲催了。
他可不想看到这样的悲剧发生在自己身上。
据保守估计,这郑彪放倒四五个,恐怕还要不到十分钟。一个极能打架的人,在女人心中都占有一席之地。
一个能打的男人,往往都能得到女人的欢心,因为女人大多数都寻求的是安慰。只要有一个靠得住,而且可以依托终生的人在身边,那是一件极为幸福的事情。
没有人会想到,赫赫有名的郑彪却是名退伍的特种兵。
别的特种兵退伍的时候都没有钱,但他手里却有多得数也数不清的钱,至于这些钱是从哪里来的,除了他自己,没有外人知道。开始的时候,他积极的和别人合股,然后一步一步的蚕食合股人,直到有一天,人们才猛然惊觉,郑彪其实很有钱。
他之所以不想过早的表露自己,是因为他觉得没这个必要。于是,当他在好几个城市都拥有属于他的酒店的时候,他已经是赫赫有名的亿万富豪了。
过去没人敢小瞧他,现在仍没有人敢小瞧他。
和他作对,那纯粹就是自寻死路。
赵虎自不量力,本以为可以一举打倒他,然后再在他头上踏上几脚,再然后挽上杏儿的臂膀骄傲的离去。可当他碰上郑彪那一刻,立觉发现他看走了眼——郑彪,根本就不是他想象中的那种绣花枕头,他是条硬汉,一条敢打架也能打架的硬汉。
那种实碰实的感觉,那种痛彻钻心的感觉,已经好久没有碰到了。
感觉虽然不舒服,但它激起了他的斗志,——无论如何,也得与他打上一架,才对得起他打自己那一拳。
意气用事时,意志并不一定坚持得住。意志一旦塌了,意气用事,就得付出惨重的代价。赵虎清醒的认识到,眼前这个看上去三十出头的人,绝不是一般来头。
要想击败他,首先得忍。
忍字头上一把刀,不忍就会被这把刀一刀剁下脑袋。
忍!
必须忍!
只有从忍中寻求到战机,才能一举打败他。除此,别无他法。
但当他把怒火忍下来的时候,他又察觉了另一个问题,那就是蓝球易不容许他对郑彪进行偷袭。表面上看,蓝球易好像不会干涉他和郑彪之间的战斗,但鬼知道他心中是怎么想的,如果他加入战团,那自己就没人任何胜算了,弄不好不得把命丢在他们手里。
但他又不甘心就这么离开。
果真就这么离开了,那他的脸面今后就打不到搁处了。所以,打是必须的。
必须打!
割出命去打!
但想法归想法,现实却不允许他打,因为以他一人之力,要想同时打败郑彪与蓝球易,简直就比登天不难。但不打,又对不起自己在江湖上混的这些年。
特别让人气愤的是,杏儿竟然也因自己输了这架而打算离开自己了。******这些女人都不是好东西,一个比一个财,一个比一个势利,有机会,非好好收拾她一回不可,一定让她认识什么男人才值爱,什么男人更值得恨。
想到杏儿,他就气不打一处来。
他拿眼狠狠剜了杏儿一眼。如果那眼神就是刀锋的话,此刻的杏儿已经体无完肤了。
杏儿好像也感觉到了赵虎的不善,她回过头来,也狠狠的剜了赵虎一眼,那意思好像是说,赵虎,你别这么看我,我已经和你一刀两断了,你要敢再来找我,我就报警说你强奸我,看你还敢不敢来找我,哼!
赵虎见她眼神毒毒的回敬自己,知道她已经和自己彻底拜拜了,于是也就死了重新去找她的心,俗话说“天涯何处无芳草,没必要在棵树上把自己吊死”,三只脚的女人不好找,两只脚的女人遍地都是。
“妈的,你吃了亏别来找我!”赵虎彻底死心的时候,郑彪用脚踢了他一下,问他不敢不敢打,如果不敢打,就从他跨下钻过去,像狗一样夹着尾巴有多远滚多远。
赵虎白了他一眼,没有说话。
现在说什么都没用,——在强大的敌人面前,保存实力的最佳办法是示弱。赵虎算是看明白了,不管郑彪打不打他,也不管蓝球易最终站在郑彪一边或是对此不问不闻,对他都没有任何好处,此刻的他就是个弱者。
一个没有任何胜算的弱者。
蓝球易依然不快不慢的喝着咖啡。咖啡是著名的南山咖啡,味道苦中带甜,非常纯正。要不是郑彪请他吃早餐,他此刻应该躺在东大外贸宿舍的床上,正在做着甜美的梦。
火狐虽然长得不是十分的出众,但从她骨子里透露出来的那种风骚劲儿,却是包括冯子青以及眼前这杏儿一类人物所不具备的。对她,蓝球易有种深深的迷恋,虽然才她相处一夜,但她的风骚与媚相,已经深深的烙印在他的骨子里。
也许,这一生注定与她结下不解之缘了。
杏儿远远的瞟着蓝球易,嘴唇动了动,似乎想说什么,但最终什么也没说出口。对蓝球易,她突然生出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赵虎点点头,慢慢的像折叠尺一样爬了起来。
郑彪看着他,没有任何动作。只要他有所动作,就会把赵虎吓屎。当然,赵虎也不是纸糊的,如果郑彪真的不放过他,他一旦发起飙来,郑彪恐怕也得头痛啊!
兵法上说“穷寇莫追”,就是这个道理。
一个人真要与另一个人拼命,那怕他很弱小,但也会对其构成威胁。郑彪担心赵虎奋起拼命,他拼起命来,非他郑彪招呼得住。
与其激怒他奋起拼命,还不如让他现在就离开。现在离开,谁也不会伤着谁。当然,这话郑彪是不会说出口的,在江湖上混,只有打死的软蛋,没有硬汉倒下的道理。
他郑彪虽然淡不上硬汉这个级别的人物,但他强硬起来,就是八匹马也拉他不回头。他当特种兵那几年,钻深山老林,睡死尸堆,啃腐烂的野生动物尸体,喝蚊虫爬过的臭水,什么不可怕不粘染什么,一个能够在死亡边上行走而不伤身的人,自然不怕人与他单打独斗,更不怕人与他往死里整。
用他的话来说,他都是整人的人,莫非还怕别人整他么?
他两眼定定的盯着赵虎。
早上升起的阳光,透过厚层玻璃窗照射到赵虎脸上,看上去一边脸阴暗,一边脸泛着白光,非常不对称。
他避开郑彪的目光,移动脚步,距离郑彪远了一些,然后才放平声调说:“今天早上发生的事情,原本就是个错误……”
“确实是个错误。”郑彪点了点头说,“当然,这也不能完全怪你,要怪的话,只能怪你没有打倒我的实力。在江湖上混,实力代表一切,没有实力,包括你身边的人受到了伤害,你最好不要强自出头,告饶一声,也许更能保护你身边的人。拳头,有时并不能解决问题。”
“我知道。”
“知道你还出手,你是不是出门的时候被门夹了脑壳啊?”接过话说的是蓝球易,“我觉得你这个人特有意思,明明自己被打败了,还想强自出头,这是自找没趣啊!不是我说你,虽然你有点三脚功夫,但你绝不是郑哥的对手,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你居然没看出,郑哥的身手快狠稳准都没说的,别说是你,就是加上像你这样的人七八个,我也敢打包票,也不是他的对手。所谓‘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说的是不管干什么,一定要懂行,不懂行连挨了打都不道对方有什么身手,像你这样你说悲哀不悲哀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