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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四章

    昌发朝着浩源的指向望去,只见是一间小小的铺子,乌木的门,高高的门槛,却没有什么顾客临门,看起来冷冷清清。

    “那是什么地方?”昌发不识汉字。

    “来便是了。”浩源兴冲冲跑进店里,只见店中摆着一张柜台,四处零散布着些柜子,柜子上尽是银光闪闪的银饰。

    “我说怎的那样少人问津!”昌发倒吸一口凉气,原来这是一家银铺。

    桂西和交趾国北方的少数民族热爱银饰,尤其是苗人和瑶人,逢年过节女人们便盛装出行,银做的手镯、头冠、脚环、项坠等等数不胜数。

    “浩源,你来这做什么?”昌发有些疑惑。

    “我想看看这里有没有这个卖。”阿顺从胸前提起银光闪闪的银锁。

    昌发只是摇头笑,即使有那也必然是及其昂贵的吧。

    “这是汉人的东西啊,我们此处主要是卖些首饰和勺子杯子之类的东西。再说了这个银锁做工如此精美,我们交趾国也找不出那样好的工匠。”店家是个老先生,汉话倒很是流利,想是接触的汉人顾客不少,他眼睛眯得细细的,对着锁仔细端详了一番,“虽然这个小玩意儿没多少重量,可却实值钱得很啊。”

    “若是要买的话,这个银锁要多少钱?”浩源瞪着他明亮的眸子。他换了大约一千五百文钱,觉得自己像是个巨商。

    店家取过一个小秤,仔细称了一番,再对着阳光观察了纹路和雕工。“换成交趾国的铜钱的话,怕是要八千文还不止。”

    “八千文!”阿顺瞪大了眼睛,一脸**地喊道。昌发则站在旁边,双手叉腰,笑着端详浩源惊讶的神色。

    “昌发哥,这个锁能卖八千文还不止!”浩源用僚话喊着。

    “这!”这回轮到昌发惊讶了。阿农给浩源的银两,已经是靖西普通的工商快两个月的收入了,没想到这个小小的锁竟那样值钱,可见阿顺家过去一定是一户巨富。

    “没准这是阿顺家里祖传的呢?”浩源自我思忖。他不敢相信贫困的阿顺家里竟然有那样值钱的物件。

    “这事情可不能与别人说啊!”他忽地对着昌发说。

    昌发虽不知原因,却还是答应了。浩源本想给阿顺买些银饰,问了价格,却尽是一千文以上,让浩源连连咋舌,于是便悻悻离去了。

    “要不要今晚上我潜到这店里,给你抢些出来。”昌发看着浩源闷闷不乐的样子,与他开玩笑道。

    “昌发哥尽取笑我,原来一千五百文钱却也不是什么大钱。”浩源噘着嘴。

    “我的小少爷哟,你才多大怎么就和你哥哥一个脾气。”昌发被他气笑了,“你那哥哥刚出山的时候想给你阿妈买一件丝质的衣裳,问了价格却不知是高是低,没想那一件衣服的价钱都能买下一年的粮食了”

    “照你说来,这还是我们韦家传承的性格了?”浩源极少听昌发说他与智先四处闯荡时的故事,如今觉得十分新鲜。

    “就拿这交趾国来说吧,吃一碗米粉,也就两文,住店一天也就4文钱,要是摆一桌酒席,20文可以吃到不错的菜肴了。”

    “我可不是什么小少爷,我吃穿住用可没什么要求。”浩源忽地不知该买什么送给阿顺了。

    “浩源,阿哥陪你走了一路了,快快请我到小吃摊儿上找些吃食把吧。”昌发逗他。

    “昌发哥可真是嘴馋,我哥带着你走山的时候肯定没少被你讹诈。”浩源白了他一眼,然后忍不住笑了。他们走到一个卖吃食的摊位,看着店家把糯米粑放进热油中炸酥,然后取出来晾干油,撒了些调料,闻起来香气扑鼻。

    浩源打着手势,问店家价钱。店家示意一文钱一个,他从吊着的钱串子取出两个铜板,交到店家油腻的手上,便是完成了他人生中第一次交易。

    “给。”浩源递过一个糯米粑给昌发,二人一边逛着一边吃了起来。那糯米粑用叶子包着,取着食用方便极了。

    两街交汇处往往是艺人卖艺的地方,只见一个光着膀子的大汉脚下放着两个大竹筐,里面满满地都是石头。他怒吼一声,青筋暴起,肌肉涨得硕大,慢慢把两筐石头抗了起来。换来场下经久的喝彩声。

    “打虎好汉,这个可行啊?”浩源用肩膀撞了撞昌发的肚子。

    昌发三两口把糯米粑吃下肚,拍了拍手,然后进人群中,往地上抓了一把尘土在手掌心磨了。

    他不会说交趾话,打着手势示意那汉子走开,然后运气弯腰,掂量了一下石头的重量。

    “嗨!”他大叫一声,两筐石头被他轻易托起,还举过头顶转了个圈,再把它扔在地上。

    “好!”人群中爆发出剧烈的叫好声,班主忙着行了一圈讨了赏钱。然后走到昌发身边,拍了拍他的背,给了他几十文钱表示感谢。

    “昌发哥哥够厉害的啊!”浩源笑嘻嘻地。

    “这**趾人没见识,我和智先到武勒的时候,见过汉人的杂技班子表演过胸口碎大石,那才叫好看咧。”昌发有些得意。

    “那为了表扬昌发壮士,我请昌发汉子再吃东西!”浩源露出那排白白的牙齿。

    “得了吧!老花你的钱,到时回了安德肯定要被责骂。”他摸了摸自己刚得的铜钱,大方地问,“吃什么?”

    二人又走到一个摊位,摊子上摆着白色的液体,浓香四溢。店家把水中煮好的白色团子和上糯米,撒了一层白色的细屑,再倒上那白色的乳汁,便做好了一碗甜滋滋的玩意儿。

    “这是何物?”浩源吃了一口,只觉得芬芳四溢,浓香久久绕着口鼻不散。

    店家指了指堆在角落的绿色的大圆球,挖开以后毛毛躁躁的,里面是一颗硕大的毛蛋蛋。

    “好厉害的果子,里面的汁液真香。”浩源赞叹。昌发则不怎么热爱甜食,吃了几口便觉得甜腻难忍,又不想浪费食物,便强忍着吃干净了。

    二人在街上四处采买,直到天色黄昏了,才抱着满怀的东西走回黎家。

    “我们提着那么些重物来到交趾,没想到还得提更重的回去。”昌发讽刺浩源。

    “那不是怕你手中没有东西提着,一路上吵着要杀老虎玩儿。”浩源笑着回了他一句。

    黎家院子里,赵承带着众位汉子与家丁过着招。僚人好使柴刀,可一旦空手搏斗,便毫无套路可言了。那些家丁都学了些山里的拳脚功夫,手把手地教着他们如何搏斗。

    “众位哥哥,我们买了些衣服裤子和特产之类的东西,大家来挑一挑带回安德去吧!”浩源兴冲冲把买来的货物堆放在院子里。

    “浩源小小年纪就会替我们着想了啊,长大了还了得?”岑辉笑着招呼他。

    众人欢呼着跑上前,挑起了礼品。

    “看来长大了就要把韦家搬空了。”昌发挤兑他。

    “哈哈哈哈!二少爷果真是继承的你们韦家的血脉,小小年纪就会收买人心了。”从房中走出黎甲和智先,见到此状,不由得大笑起来。

    “我若是再有一个女儿,必还嫁给你韦家,给小少爷娶个小媳妇。”黎甲开着玩笑。浩源却不乐意了,他本就花了不少时间才接受了智先这桩婚事,想到这样的事情或许还要发生在自己身上,不由得背后一凉,心中担忧起来。

    “我这小弟从小野惯了,只想着在歌会上找个普通姑娘成亲就是。”智先替他说话。

    “我怕不是,想是他想娶那阿顺做老婆咧。你可不知道,今日上街他三句不离阿顺,事事想着他。”昌发粗着嗓子开着玩笑。浩源气红了脸。

    “昌发,为何开这种玩笑。”智先训斥道,他看着浩源羞愧而红的脸,不由得笑出声。

    “浩源日日同阿顺待在一起,恨不得连解手睡觉都在一起了,我看不如就把阿顺当做个姑娘娶了吧,反正他也细皮嫩肉的,倒是比我妹妹还要像女娃呢!”赵承也跟着打趣。

    “你们怎么在背后这样说阿顺。”浩源被激怒了,他气得转身跑进自己房内,引得众人在身后发笑。

    “还知道护自己媳妇了!”

    智先笑着摇摇头。他请过黎丞相,两人商讨着来日迎亲的礼仪。

    “那黎家小姐还真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来此那么久了,从来不见她从房内出来。”赵承对众人说。

    “过两日就得叫韦夫人了,还叫什么黎家小姐。”岑辉打断他。

    “听说明日就要把人接到宫里,等打扮后再从宫里送出来,这就往安德回返了。”

    完成了一件大事,众人都轻松多了。想来回返的路上有官兵护送,危险也会少些。

    忽地,门人来报,说是南丞相拜访。

    “这南丞相数年不来我家一次,如今亲自上门,看来不是前来庆贺那样简单。”黎甲对智先说。

    不多时,南丞相便带着数人走进厅室中。

    “老夫还没来得及恭喜黎丞相得此良婿啊。”南丞相笑容满面。

    黎甲也挤出几丝笑容,恭敬地迎接他,让他坐下。

    “不知南丞相今日到此有何指教?”

    “瞧你说的,国中好久不见此等喜事,自然是来帮忙打点了。若是这陪嫁的礼物缺失了什么,岂不是丢了我们交趾国的面子?”他故意加重了“交趾国”三个字,像是故意对黎甲强调。

    “那么,南丞相是想?”

    “我已向皇上请示。”南丞相顿了顿,像是年迈力衰了。“我族里有个小侄女,今年方巧一十四岁,未曾婚配,就当做彭顺公主的陪嫁吧。”

    “这!”黎甲不禁皱眉,他本选好了凤莲的表妹作为陪嫁,将来若是能再与安德村里的韦家人成婚,便又多了一层关系。没想这南丞相思想竟如此缜密,连这事都要插一手。

    “那既然是皇上的旨意,就如此安排便是。”黎甲说完,陷入了思考。“不对!这似乎又是皇上的想法,他本就精通帝王制衡之术,看来是想不让我一人占了这层关系。”

    “既然如此,我也命人运了些陪嫁的礼物到皇宫里,等接亲那天一起搬去就是。”说完,南丞相又与黎甲客套了几句,便告退了。

    黎甲深深陷入了思考,他感觉这个朝堂里血腥的气味越来越浓重了。似乎高高在上的皇帝一声令下,亮堂的大殿便会成为血流成河的地狱。

    僚人本是不信佛的,但交趾国由于靠近素可泰,佛教气氛浓郁,于是在黎甲建了一个小小的佛堂。每当黎甲心烦意乱之时,他便走到佛龛前念经定神。呢喃的念经声荡漾在黎家简朴的院落里,一墙之隔的大娘躺在床上,心中也跟着念着经文。

    二娘则招呼着智先等人饮酒吃饭,她似乎特别热情,笑靥如花,不住地给众人倒酒,像是远方亲戚一般。

    “姑爷以后可要经常到家里看看啊,我们老爷可喜欢热闹了,你要把凤莲娶走了,我们家可就冷清多了。”她那张巧嘴不断张合,吐出的字清晰且动听。

    “二娘放心,逢了大的年节我必会陪着凤莲一起来此探望众亲。”智先说罢,一口闷下了杯中的酒。

    “瞧姑爷说的,这山路迢迢,来往极是不便,怎么好意思劳烦。只是别忘了此处还有我这个二娘,还有你的岳丈、大娘就好了。”她又给智先倒上酒,像是定要灌醉他一般。

    “也请二娘有时日便到我们安德走走!我们过节的时候可热闹咧。”昌发抓着一块猪骨,正大口啃食。

    “这......”二娘有些尴尬,成了婚的女子是不容许去其余地方的,这些道理似乎僚人并不知晓。于是她换了一张笑脸,对着昌发说到:“我呀,这辈子只能待在这京城里了。倒是昌发,四处游走的,怎的不娶了个姑娘安定下来?”

    “嗨!我不是等着智先呢嘛。我娶妻又不挑拣的,歌会上找一个对的上眼的娶了便是。”昌发大手一挥。

    “那要是你看上人家,人家却心有所属了,昌发岂不是要抢过来?”二娘呵呵直笑,却不知似乎她也犯了些僚人的禁忌。

    僚人可不是什么粗野蛮族,抢亲这样的事情绝不可能发生,否则女方全族都会抄着柴刀上门讨要。

    “二娘可要保重身体,也替我好好照顾岳父和大娘。”智先见有些尴尬,便转换了话题。

    “那是自然的啦,本就是我这作二娘的分内之事,姑爷不要操心了。”二娘笑眼盈盈,向众人一拜,走到后厨吩咐下人添了几个菜。

    “阿哥,我们什么时候回家?”浩源问。

    “你才出来几日,便想家了?”智先有些惊讶,若浩源那样离不开安德,以后如何走山过河到四处联结各部。

    “浩源是买了好些东西,想带回去给村里的人了。”昌发故意看了一眼浩源,把一颗花生米塞进他的嘴里。

    “急不得,大约后日接了亲就启程,路上再盘桓几日,就能到家里了。”智先望着黎家低矮的房梁,忽然想到了自己家里的那座大宅。

    如今那座宅子的房梁上应该挂满了红布了吧,不知贴了多少红纸?不知村里的巫师有没有到房里做法?

    他虽不日便要成亲了,却冷静得如同平常。

    “毕竟没有见过新娘子吧。”他心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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