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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老太君得意地又吐了一口烟圈,道:“我自然知道这是事实,但是那穆胡子脑袋笨得紧,若是没有人提醒,我怕他会看不清状况,做了糊涂事。”
王嬷嬷赔笑道:“那是那是!如老太君这么明智的人能有几个?我也是跟着您这些年,多少学了些皮毛,这才看得清一二,那穆胡子不能得到老太君亲自的指点,指不定还真就能办了那糊涂事儿呢。说到底,我们这些人都要靠着老太君的点拨,这样才能不出错呢。”
肖老太君很是惬意地听着这些让普通人听来会浑身起鸡皮疙瘩的“奉承话”,怡然自得。
夏日清晨,傅文卿在一阵鸟鸣中醒来,睁着惺忪的睡眼,迷蒙道:“英姑,如今什么时辰了?”
英姑正在外面将拧好的玫瑰汁子兑到洗脸水中,听到声音赶紧进来回禀道:“如今是寅时三刻,小姐是这会子就起身还是再眯一会儿子?”
傅文卿侧转了脑袋,看到窗户外面早晨的阳光透射进来,映得窗前书桌上的宣纸都泛着亮光,屋前屋后的树梢上鸟儿叽叽喳喳地,越发显得整个府里的清晨很是宁静安然。
傅文卿坐起身来,伸了个懒腰,笑道:“上学的时辰还早,不过既然是被这鸟儿的鸣叫声叫醒了,那便不睡了,早起动弹一下,也好舒展一下筋骨。”
英姑闻言过来,服侍她穿上衣衫和鞋袜。
傅文卿笑道:“便穿家常的男式衣衫吧。我去花园里面溜达溜达。”
英姑于是取了一件月白色男式长衫过来服侍她穿上,将一头秀发简单地挽了一个书生髻,系了一条月白色丝带,穿了皂色厚底小官靴,活脱脱是一个清秀佳公子的模样了。
英姑又取过了温水和竹盐。服侍她漱了口,碧儿按着吩咐端了一盏温水冲的蜂蜜水来。
清晨饮一盏蜂蜜水,可以很好地滋润肠道,补充水分,有利于脾胃的保养,对于女孩子来说,还有很好的滋润养颜效果。
饮完了蜂蜜水,碧儿再送了一盏温白水过来。傅文卿漱了口——蜂蜜里面含糖分,容易导致龋齿,在这古代可是没有补牙的工具,若是有了龋齿也只有一个办法,忍着!实在忍不住就拔了。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好生保护牙齿避免龋齿,吃了含糖分的食物之后立即漱口是一个又简单又有效的办法。
一时漱口毕,英姑与碧儿留在房里继续收拾。傅文卿独自一人溜溜达达地来到了花园里。
经过了一晚上的光合作用,清晨里花园中的空气非常清新。傅文卿做了几个伸展动作和深呼吸,只觉得身心通泰。
这没有工业污染的地方就是好,就连空气中洋溢的都是花草的味道,不像她在二十一世纪的家乡,到了冬天整日里都是雾霾,呼吸一口空气,闻到的都是一股呛人的灰尘味道,一天下来,衣服领子都是脏的。
作为一个医者。她太明白环境对于人体健康的重要性了,因此自从来到这龙天王朝,虽然各种不习惯,但是对于这随处都可以媲美野生植物园的空气和景致,她还是非常以及极其地满意的。
做了几个伸展动作之后,傅文卿又做了一套自创的广播体操,这是她将五禽戏、瑜伽和太极拳糅合以后自创的。为的就是在大学宿舍这样狭窄的环境里也可以做——大学操场里整天人满为患,与其说是去锻炼,还不如说是去耍猴,被那么多人盯着;去健身房花钱太多,她不舍得,所以在宿舍是最好的地方。
健康的身体不能没有锻炼,作为医者的她,深谙此道。
在空气这么好的地方锻炼,效果尤其好。
傅文卿做完动作之后,又做了几个深呼吸和伸展动作,正准备收势,就听到远处有人喊:“小姐,外面有人找你啊!”
傅文卿慢慢地睁开了眼睛,侧头望过去,是碧儿跑了过来。
“是谁来找我啊?这么大清早的!”
“是一个姑子,自称是城外水仙庵来的,还送了拜帖过来。”碧儿回答道。
水仙庵?
是肖十三的母亲、叶氏夫人叶爱娇派人来的?
傅文卿从碧儿手里接过了拜帖,打开来看。
是一张素色的笺纸,以秀气的蝇头小楷写了几个字,语气诚恳,邀请傅文卿公子到水仙庵一叙,署名却是“清静散人”。
傅文卿于是抬头问道:“那姑子还说了什么?”
碧儿摇了摇头,到:“并没有再说什么,只是说得了她们庵里娘子的嘱咐,来送这个拜帖,递到了门房里,便走了。”
傅文卿手里捏着那个拜帖微微沉吟,看这帖子上的意思,是让自己去庵中一叙,这叶爱娇出身书香人家,凡事都会说三分、隐三分,不会太过直白,且通过那日的接触,初步可以断定这叶爱娇性情温顺文雅,这样的女子独自在庵中修行,又怎会无缘无故地邀约一个陌生的男子前来“一叙”呢?
看来,这邀请自己前去“一叙”是假,诊病才是真了。
那日见她露出的手腕处有些许斑疹,自己已经派人送了止痒药去,但是因不知道病因,因此这止痒的药膏只是以普通的金银花、冰片、菊花所制,可以暂时止痒,却无法驱根。
但是看那日叶爱娇的反应,似乎是不欲肖十三知道自己身染疾病一事,莫非,她还有什么隐情吗?
想到这里,傅文卿抬头道:“走吧,我们且回去。“
碧儿点了点头,随着傅文卿向居所走去。
到了闺房,英姑已经摆好了早饭,抬眼看到傅文卿进来,忙笑道:“小姐来的可真是时候,这五谷豆浆是厨房里按着小姐的嘱咐现磨好的,刚送过来,还热乎着呢。“
傅文卿点了点头,将那拜帖撂在桌子上,在铜盆里净了手,到餐桌旁边坐下,道:“你着人去书院替我请一天的假,就说我今日身体不适,不能去上学了。”
英姑点了点头,道:“小姐可是要去水仙庵赴约么?”
傅文卿点头道:“告诉了外面那些人,都不准跟十三少那边的人提起今日之事。”
既然这叶爱娇有意地避开了肖十三,自己也要“成人之美”,若是因为自己的属下嘴快传到了肖十三耳中,那岂不是辜负了这叶爱娇的一番苦心?
英姑点了点头,出去办了。
一时用过了早餐,傅文卿嘱咐英姑带了自己的药箱一同出门,携着程木等人策马直奔水仙庵而来。
叶平儿听到敲门声,亲自过来开了山门,见是傅文卿,不由得喜道:“原来是傅公子!快请进!想不到公子这么早就来了!”
傅文卿将手里的马缰绳交给了程木,笑道:“既是伯母传召,文卿岂敢怠慢。”
叶平儿笑道:“公子果然是个古道热肠的爽快人!”
程木等人在院里大树底下的石桌旁坐了喝茶歇着,傅文卿带着英姑一起随着叶平儿来到了叶爱娇所住的佛堂。
走进房来,就闻到一股很明显的清凉味道,傅文卿明白,这是她派人送来的止痒药膏的味道,看来这叶爱娇用了自己所赠的药膏。
叶爱娇正躺在榻上,听到动静睁开了眼睛,见是傅文卿,于是赶紧起身见礼。
傅文卿赶紧道:“伯母不必多礼,我今日是为了伯母诊病来的,您只管躺好了便是。”
叶爱娇面上露出了一丝羞赧之色,道:“傅公子果然是个明白人。”
叶平儿上前将叶爱娇扶了起来,拿了一个软枕点在她的背后,道:“小姐,俗话说的好,医者面前无大小,傅公子又是这么一个明白事理的人,纵是都跟他说了,也是无妨的,说不定他真就可以帮小姐除了这病根儿呢。”
叶爱娇叹了口气,道:“这……哪里又有那么容易呢?这病根是多少大夫都看不好的。只是傅公子既是那国手李西屏的高徒,也说不定……”
言语之间颇为踌躇。
傅文卿听她话语之间似乎颇有深意,一时之间心里也很是纳闷:不过就是皮肤起了红疹,何至于会这么踌躇?
于是微微一笑,道:“不如就由文卿先为伯母把脉如何?”
叶爱娇微笑着点了点头,将手腕伸了出来,露出了小臂上的红疹,上面涂了一层透明的药膏,正是傅文卿所赠的止痒药。
傅文卿伸了手指在她的寸关尺上把脉,只觉脉像濡细,兼有弦缓之象,再看她舌苔,薄而白腻,这是典型的血虚风燥之相。
傅文卿再仔细查看叶爱娇手腕上的红疹,呈鲜红色风团状,累积成片,有些地方隐隐流出了脓水。
于是问道:“伯母身上这疹病发作有多长时间了?是多年来一直如此?还是近期才开始发作?”
叶爱娇面上又现了踌躇之色,叶平儿道:“小姐,咱们如今既是请了傅公子来瞧病,那自然就不能再隐瞒什么。”
傅文卿也道:“我总要知道了您的病史,这才好辩证施治啊。”
叶爱娇摇了摇嘴唇,道:“这病已经有十七年啦!”
十七年?这么长的病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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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作者的第一本书,虽然有很多不足,但是沐焱晶会很认真地来写好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