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小昭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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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千亦看着苏欢,温柔的笑了。她拉过苏欢的手柔声说道:“那就好,我真怕你这样生气,苏欢,我们以后要合作愉快哦。”
宋伊凡站在苏欢的旁边,看着安千亦和苏欢说话,全程没有言语,深邃的目光却长时间的锁在苏欢的身上,看着她流露出一丝不好意思的笑容时,俊逸的脸庞缓缓扬起一丝微微的笑意。
只不过不远处的vera看着表面上如此和谐的安千亦和苏欢,眸光里的情绪却有些意味莫名。
良久,vera只是静默的叹了一口气,随即走过去道:“苏欢回来就好,这件事情虚惊一场,苏欢毕竟还不是很资深的助理,尚有一些笨拙,只怕很多事不能做到让别人十分满意,为了以免不必要的麻烦和误会,所以,安小姐以后有什么吩咐我就好了,我在忙都会抽出时间为您解决的,您说呢?”
安千亦的目光看向vera,vera亦是温和的看着她。
一时间竟无人说话,苏欢有些疑惑的看过去,不知道为什么,两个人目光此时都很温和,却又一种怪怪的气息以及氛围在之间流转。
宋伊凡却在这时拉过苏欢低沉道:“跟我去趟酒店会客室,见一个重要合作商。”
苏欢被冷不丁的一拉还来不及反应就被宋伊凡抓走了。黑曜亦是亦步亦趋跟上了苏欢。
安千亦的目光在宋伊凡离开的同时陡然变得有些冷峭,她的目光看过已经离开的三个人背影。
回过头的目光已经有些冷凌,在vera面前似乎掩饰是很多余的一件事。她有些冷笑:“这么笨的一个助理,我很好奇,是什么让你这么保护她,vera?”
vera沉稳开口:“为了让她保持一颗本来善良的心,为了不让她变得如我一般,这样的了解世事险恶,明明深知你的笑容未到眼底,却依然曲意逢迎。”
安千亦冷笑:“哦?是因为在宋伊凡身边做了10年经纪人,所以让你有这份底气跟我说话吗?”
vera声音平淡:“也许吧,苏欢是个单纯的女孩子,我还是希望安小姐可以手下留情。”
安千亦看着vera,眼神里多了一丝尖锐:“我若偏不留情,你又能如何?你去伊凡面前告我的状啊,看看他相信谁,我认识宋伊凡比你还早,恕我直言,我们的感情和牵绊,比你想象的要深。”
vera没有言语,只是静默看她。
安千亦殷红的唇边有一丝魅惑众生的笑容,她扬起美丽景致的脸庞,再度斜睨vera一眼,随即袅袅走开。
苏欢在回到住处的时候才发现一件事,小昭似乎已经有两天没有回来了,拖鞋的狗盆儿里虽然还有些狗粮保证它不会挨饿,可是苏欢就是觉得小昭已经夜不归宿了。
她打通了小昭的电话,电话里那边有些嘈杂,似乎有忙碌的样子,小昭的声音传来:“怎么了苏欢?”
苏欢问道:“你在哪儿呢,拖鞋都饿脱了相了。”
电话里小昭的声音有些着急:“啊?真的吗?怎么会呢,我走的时候明明放了好几天的狗粮,它那么小,一定够它吃的。”
苏欢奸笑了两声:“不打自招了吧,我就知道你竟然夜不归宿了,说!哪儿去了你?”
小昭愣了一愣,随即张牙舞爪的样子:“你竟然诈我?”
苏欢嘿嘿笑,随即又问道:“问你话呢,你哪儿去了?”
小昭有些突然变的有些扭捏:“呃,我化妆呢。”
苏欢有些狐疑:“你化妆干啥?表演节目啊?”
小昭翻翻白眼:“真是助理的习惯啊,什么都联想得到演员。我……现在跟大鹏在一起。”
大鹏是小昭谈了5年的男友,在小昭说出来的那一瞬间,苏欢似乎隐约明白了,死党多年,每一个口气的变化都会察觉。
苏欢有些试探道:“你们…不会在拍照吧。”
小昭傻傻笑:“不笨呐苏欢,本来我想等你回来跟你说的,可你这两天都有没回家,我猜你忙,电话里说不清楚就没打扰你,是啊,我跟大鹏在拍婚纱照。因为在外景地比较远,所以我这两天都没回家。”
苏欢有些愣愣的过渡着小昭的话:“所以?”
小昭笑的很甜蜜,电话里的声音变得甜而大声,她一字一顿说道:“所以!我!要!结!婚!啦!”
小昭又兴冲冲的补充道:“大鹏的房子不是之前买下了嘛,也装修好了。过些日子结完婚,我们就正式开始过二人世界啦。哈哈。”
挂了电话,苏欢站在窗边看着不远处的车水马龙,感觉有些惆怅。虽然很早就知道小昭有了男友,当然有朝一日会结婚,可是当这天来的时候,又觉得有些突兀。
苏欢的心里空落落的,似乎每个人都是这样,有了闺蜜了以后,当她终于步入结婚的程序,似乎就瞬间明白,她已经去往另一段人生,不再是你生活里的主要角色了。
成年以后,苏欢经历了很多次的别离,有好友离开,去往很远的外地生活,不再回来。有朋友慢慢消失了联系,只有小昭,两个人依然很美好的相互依偎生活。
而现在,小昭也终究寻到了自己的幸福。
似乎,只剩下她一个人了呢……
每每到了这个时候,苏欢才会很正经的遥想着以后和未来。
她已经不小了,每次回家,最怕的都是父母的催婚。她却总是厚着脸皮撒谎,自己已有男友。会带回来了。每每看着父母关切的目光,又因为撒谎有负罪感。
她的未来,她的幸福,又会是哪里呢。
苏欢的脑海里慢慢浮现出一个人的声音:如果你愿意,我一定会对你好。
这还是那一天在夕阳下的武汉街道上,程天翊对她说过的话,简单又质朴。苏欢记得自己当时的反应只是笑笑,没有多言。
程天翊是一个如此温暖的男子,正是因为如此,苏欢才不愿意浪费他的美好,爱与不爱在这个年龄已经可以判断的非常深刻,她不应该用自己想要安定却不爱的心来换取他的温柔美好。
这对程天翊不公平!
他救了她,这一生,苏欢都欠他一笔债。
当一个人让你感激,你会把命给他。这就是苏欢的想法。
其实这句话还有后一句,当一个人另你感动,你会把自己交给他。
而让苏欢感动,愿意把自己交给他的这个人在哪儿呢?
苏欢的脑海里毫无意外的浮现出一个俊逸如画的脸庞,宋伊凡的笑无论何时都如同在春天里欣赏着一场花雨。
正是因为太美丽,美的惊心动魄,心神荡漾,同时还有着遥不可及。
这种感觉至今都没有退却。并且无比深刻。
宋伊凡如同神邸,让人只能仰望,故而苏欢心里从来没有想过,她跟宋伊凡会走多远。
这之中还有一种可能性大概是,宋伊凡身处娱乐圈和商业圈,风雨嚣张的场面见过数不胜数,各种各样的人同样看过无数个。
却……很少接触到她这种社会中下层的人。
她笨拙,简单。也许是宋伊凡从来没有见过的一种类型的人。
或许……在这个圈子久了,有一天她终究会变得宋伊凡熟悉的哪一类人,而到了那个时候,他还会喜欢她吗?
又或者,她不会变,始终如此,但是……日积月累,也许他自己都不清楚,一开始的新鲜之后,也许,才终于看清她终究是愚笨的人。
人生的可能性,谁又能说得准呢。
苏欢看着窗外,眼眸里是如同天空一般的,澄澈却又无比空落。
她的唇角扬起一抹微甜的笑容,尽管有这么多的假设,可是她依然会时常不可抑制的想起,那日的午后,他在她的房间,从身后圈住她,温柔如水的说的那句,小欢,我喜欢你。
苏欢觉得,那一瞬,自己似乎可以看到春天。
拖鞋此时乐颠颠的跑到苏欢脚下,开始摇头摆尾。苏欢回了回神,蹲下来,看着它的眼神明净如水,她笑着刮了刮拖鞋的小鼻子,笑着说:“给你加餐,吃牛肉好吗?以后,这房子就我们俩住这里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