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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孙元身边的几个将领都同时喝彩。
这可是宁乡军自组建炮兵以来第一次在战场上有所斩获,即便只杀伤了两个敌人,却也是一件值得让人鼓舞的事情。
在以往,明朝军的火炮中,小炮等同于大炮仗,也就听个响,在战场上毫无用处不说,还是个累赘。至于红夷炮,那玩意儿实在太重,在需要机动的战场上实在麻烦,也只能放在城墙上用来守城。
单就二胡所铸的这门炮看来,声光效果还是很不错的。
发出一炮之后,巴勃罗手下的炮兵飞快地拿起一个顶端裹着棉布包的长杆,在一桶清水里蘸湿之后,伸进炮膛,飞快地清理着里面的火药残渣。
接着,又是一颗炮弹射出,依旧是实心弹。
这一次,却落了空。
即便大炮上装了瞄准用的标尺,可惜这一队进攻建奴的队形实在太稀疏。、
炮弹落到空地上,如同打水漂一样,在地上一连蹦了好几次,总算是停了下来。
这个时候,建奴的前锋部队已经靠得很近了。
“把炮队撤下来。”孙元下令。
看到旗号,前方的巴勃罗喊了一声。几个炮兵慌忙行动起来,背炮弹的背炮弹,背发射药包的背发射药包。然后,喊了一声号子,拖着大炮不要命地朝方阵中跑来。
说句实在话,这两炮的战果实在可怜,炮兵们大多是第一次上战场,心中却有些怯了。这一跑起来,显得很是狼狈。其中有个提着水桶的士兵脚下绊蒜,一个趔趄摔了下去。还好巴饽落眼疾手快,一把将他扶起,怒骂:“干什么,干什么,水如果倒了,等下还怎么清膛,还怎么给大炮降温?”
那炮兵很是年轻,大约十五六岁模样,被军官一骂,嘴一咧,差点哭出声来。
孙元在阵中看得无声一笑,其实,这次战斗之所以带一门四磅炮过来,主要是让炮队的骨干们想熟悉一下战场氛围。毕竟,平时的训练并不能说明什么,只有上了战场,见了血的士兵,才能蜕变成一个合格的战士。
实际上,在战场上,大炮的主要作用是压制敌人的冲锋速度,扰乱敌人的阵形。单单一门炮,根本起不了太大的作用。今日的战斗,孙元也没指望巴勃罗会有什么表现。
老好人费洪却非常不满,见带惯了纪律严明的步兵之后,见炮兵如此不堪,他忍不住低骂了一声:“这姓巴的也是糊涂,将军这一年多来在他们身上花了那么多银子,这两炮出去,才打中两个建奴,这跟用银子砸人有什么区别。开花弹和链弹呢,怎么不用?”
孙元依旧一脸的平静:“老费,开花弹和链弹射程有限,没实心弹打得远。此战主要的目的是训练队伍,我对炮兵却是没有什么要求的。”
等到炮兵退回本阵,建奴的第一波攻击已经来到宁乡军阵前。
“火枪手,向前一步走!”
“刷拉!”一声,两排火枪手走出阵列,端起火枪,沉稳地瞄准。
位于方阵一角最顶端的犟驴子兴奋地挥了一下手中的大斧,发出一声暴喝。敌人这两百个前锋都是带甲勇士,身高体壮,手中都拿着大刀大斧和粗重的长兵器,一看就是清军中的巴牙喇兵。
这个年代明人因为人多地少,营养状况都很不好。所以,无论身高、块头,明显比建奴小上一圈。
那些重兵器,一般明军提着就感到吃力,而落到建奴精锐手中,轻飘飘如同竹竿一般。因为,清军的战术一样很普通,派几百精锐向前一冲,明军就溃了。
接下来的事情就变得简单了,不外是追击,追击,继续追击。
犟驴子在宁乡军中也算是个大力士,这次又立在队伍边角的最顶端,会在第一时间迎接敌人进攻。他这一年多来,身上闲得都快生锈了,好不容易捞着仗打,心中的兴奋却是遏制不住。
敌人选择的进攻方向是宁乡军正东面的腹地,犟驴子所需要做的就是从侧面一斧挥出。
他选择的目标是一个正怪叫着加快速度冲来的刀盾兵。此人的作战经验相当丰富,脚下跑得快不说,还用盾牌将身体护得严密,让犟驴子找不到一丝破绽。
不过,这不要紧。犟驴子也懒得动脑筋,准备等下径直一斧砍在地人的盾牌上,即便不能破盾,也得将那蛮子直接放翻在地。。
可就在这个时候,身后传来军官们的大吼:“火枪兵,偶数准备,奇数射击,放!”
“砰!”
“砰!”
“砰!”
大团白烟在阵前弥漫开来,眼前白茫茫一片,什么也看不清楚,硝烟味熏得人睁不开眼。
“奇数准备,偶数射击,放!”
又是一阵整齐的枪声,这下烟雾更大。几乎是目不能视物,只朦胧中传来一阵接一阵惨烈的叫喊。也不知道是建奴还是宁乡军火枪手,基于对宁乡军的认识,犟驴子觉得前者的可能性更大。这些火枪手可是打老了仗的,象这种列队齐射,日常也不知道训练过多少次。
“该死的,该死的岳路明,你他娘制的什么火药!”犟驴子失去了目标,发泄似地将大斧朝前砍去,却落了空。
这个时候,方阵中传来一声号角,这是孙元这次战役所下达的第一个命令。
很快,犟驴子身边传来火枪队军官的大声吼叫:“火枪手,后退。”
宁乡军在打了两轮枪之后纷纷消失在长矛阵后,长矛兵在让火枪手进了方阵之后,同时朝中间一靠,阵形变得更加紧密。几乎是人挨人,人挤人,看不到一丝缝隙。
但手中的长矛依旧竖直地依靠在肩上,形成一片密匝匝的森林,看不出一丝波动。
刚才对面明军火枪的一通齐射倒叫鳌拜吓了一跳,作为一个年轻的沙场老将,他听出这枪声和自己以往听到的却不太一样,实在是太整齐了,而且,两轮射击中也没有一点间隙。
他在后面看得明白,敌人的火枪手纪律非常好,胆气也壮,等到建州勇士进入射程之后才同时射击留。不想自己以前遇到的明军,一看到建州勇士的冲锋,不管子弹能否够着,就因为恐怖胡乱开枪,然后丢掉手中武器,转身就逃。
其结果是,明朝军的火枪手在战场上基本等同于累赘,不但起不了任何作用,反扰乱了自家阵型。所以,这几年,明军中的火器营越来越少,已经处于淘汰的边沿。
这两轮射击之后,清军的前锋部队受到了不小的打击。即便高举着盾牌,明军枪管里射出的铅弹还是轻易地射穿用牛皮和桦木制成的盾牌,击中后面的士兵。
“啊!”不断有惨叫声在战场上响起,地上已经倒下了将近二三十个巴牙喇兵。将死未死的士兵在地上蜷曲抽搐,发出阵阵痛呼。
只一个照面,前锋军竟减员一到两成。
“他娘的!”
“等下非杀光这群汉狗不可!”
巴牙喇军是真正的建州土著,任何一人都是族中的精锐,和军中的将领们都是粘亲带故。一下子被人打死这么多,清军将领们眼睛都红了,发出阵阵咒骂。
鏊拜也是怒不可遏,一挥手:“吹号,后军跟上,次第进攻,我就不信汉狗光靠火器就能抵住我建州男儿!”
……
朦胧中,对面的建奴也有号角响起,显然是在催促前锋加快进攻速度,尽快解决战斗。
两千明军在整个京城大战场上根本算不得什么,建奴的目标是卢象升中军,估计也不想在这一队人马身上浪费太多时间。
对付两千明军,前锋部队一个冲锋就够了。
不过,宁乡军面对清兵的进攻不但能够用火枪还击,还能顶住巨大压力在战场上站主脚,这一点还是让他们感到惊讶。
但明军的指挥官显然是一头猪,这么多长矛手集聚在一起,挤成一团,如果我建州勇士一旦切进人群,他们手中那三米多长的长矛岂不成了摆设?真到那个时候,还不如一把匕首好使?
“不得不承认,巴牙喇兵是这个年代最强的士兵。”孙元也忍不住点了点头,对身边的众将道:“一般的军队,伤亡超过两成,部队就要崩溃了。本以为在我军大炮和火枪的射击下,至少能打退敌人的第一轮进攻。却不想,建奴竟然扛得住。”
听到孙元的夸奖,众人面上都露出不服气的表情。温健全嘴唇动了动,想要反驳。可一想,宁乡军自组建以来,好象就没什么伤亡,更不用说伤亡超过两成。这打仗,比谁死的人多,好象有什么地方不对劲。
孙元:“建奴是强,不过,任何军队的强悍都是有底限的。长矛手准备,今日且让我看看建奴能承受多大的伤亡而不崩溃》”
“长枪手准备!”
“枪下肩!”
“枪下肩!”
“平举!”
到处都是军官们的吼叫声。
一根根长矛如翻花一样落下,平平地指向前方,一瞬间,宁乡军的长矛方阵如同一只愤怒的刺猬,猛地膨胀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