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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垂死挣扎而已!”遏必隆伸出猩红色的舌头舔了一下已经干裂的嘴唇,感觉一阵微微的刺痛。部队给养已经无法得到保证,虽说尚不至于饿肚子,可蔬菜果子一概也无。再加上这几日为了蓄养力气,吃了许多肉,内火旺盛,口中苦得厉害,嘴唇发干。

    看到移来的中军大旗,和那个衣甲鲜艳,手提红缨枪的敌将,遏必隆知道最有价值的猎物来了。

    “所有人听着,不用管其他,立即随我朝敌人中军大旗突破,向前,向前,向前!”几乎是用尽全身力气大吼。

    遏必隆也知道,目前敌军已乱,建州军好象是占据了绝对优势,胜利的天平已经朝我建州倾斜。可敌人粮草充足,以逸待劳。而且,兵力也多。如果他们醒过伸来,从两边合围,这一仗最后的结果如何,还真说不清楚。

    毕竟,建州军实在太少,刚才打了一上午,部队只剩一千多不到两千,且在这种泥泞的水田中跋涉了这么长时间,力气都快耗尽了。强弩之末,势不能穿鲁缟。

    喊完这一声之后,遏必隆也管不了那许多,猛吸一口大气,双手握着战斧用尽全身力气,不停地朝前砍去,将一个个敌军连人带盾劈开。

    斧子夹杂着轰隆的风声,当真是中者立毙。

    不过,战场上流矢无眼,敌人射过来的羽箭还好,只不过是挂在铠甲上面,不伤皮毛。但火枪就厉害了,这玩意儿速度快,当真是来无影去无踪,你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就会中上一弹,瞬间失去所有的力气。

    一口气砍死十来个镇海军士兵之后,刚才吸进去的那口气耗尽,心脏突突乱跳,双臂也是阵阵酸软。如此高强度,不顾一切的砍杀,必然持续不了多长时间,也犯了战场的大忌。

    遏必隆记得自己刚入伍的时候听军中的老人说过,一个士兵上了战场,若是用尽全身力气厮杀,只能维持片刻。很快,你就会因为力气耗尽,变成敌人刀下的猎物。因此,在战场上合理分配力气乃是你保全自己性命获取胜利的先决条件。

    为什么新兵上战场死得特别快,那是因为新兵第一次上战场的时候,精神高度亢奋,如此一来,力气的消耗极快。

    只要在经历过几场生死考验之后,你才能锻炼得即便身边是刀山火海,也能保持面不改色心不跳,平静得如同一汪死水。只要在这个时候,你才算是杀人机器,才算得上是勇士。那种一上战场就嗷嗷叫着向前扑的,不过是血勇,而平静收割敌人尸首的你则是骨勇。

    这个道理,遏必隆如何不懂。但此时,战斗正处于关键时刻,作为突击箭头,他又怎么可能迟疑,好整以暇的调整呼吸和心情?

    只有拼命,希望在敌人杀死自己之前被我建州军彻底粉碎。

    “杀!”因为已经没有气了,这一声喊出来,分外沙哑。不过,凶暴的战马还是直接将一个镇海军士兵撞翻,然后补上一蹄,响亮的骨折声传来。又是一柄长矛斜刺而来,遏必隆不退还进,整个人想前一探,在长矛擦身而过的同时伸出手去,抓住敌人的肩膀,将之提起来,狠狠朝前扔去,将一片镇海军砸翻在地。

    大斧继续平扫,一排敌人瞬间被开了膛,鲜血直喷。

    见遏必隆凶猛得如同一头野兽,镇海军齐齐后退,竟是惧了。

    短暂的和敌人脱离接触之后,遏必隆这才将一口新鲜空气吸进肺中,已经憋得快要爆炸的胸膛瞬间舒服起来冷咧的空气如同美酒,让他有种微熏之感。

    当即吼叫一声:“我建州是不可战胜的!”也管不了那么多,人马合一,如同一支离弦之箭,在人潮中刺出一道长长的通道。

    “威武,威武!”见遏必隆如此神勇,建州军也同时发出咆哮,其势若失去控制的野牛群,只管提着重兵器咬牙切齿地向前冲击。灰色的天地瞬间耀眼起来,无数红的血、白色的脑浆子向两边翻开,眼前全是镇海军层层叠叠的尸体和乱滚的人头。

    “轰隆!”一声,好不容易聚拢的镇海军彻底崩溃了,所有人都丢下手中的兵器转身逃跑。

    遏必隆知道,胜利的果实已经到手。

    远处,图鲁什发出长笑:“赢了!”

    “威武,威武,威武!”

    满山遍野,直冲云霄。

    “咻”突然间,一声脆响,眼前完全变成了红色。紧接着,那片红色急剧收缩,凝结成一条长枪。

    那枪头后面的红缨仿佛一团正在燃烧的火焰,朝遏必隆的面门刺来。

    这一枪来得如此突然,几乎让人做不出任何反应。

    好在遏必隆乃是建州有名的勇士,一辈子都在战场上打滚,虽然来不及思考,可身体还是在嗅到危险的同时做出必要的反应。

    他猛地一低头,“当”一声,红缨枪刺到他的头盔上。

    这股力量是如此的巨大,撞得他脑袋朝后一仰,头盔上的束带几乎将他的喉管都勒断了,脑子里也是迷糊一片。

    战马长嘶一声,在间不容发中,遏必隆同偷袭者擦身而过。

    重新拉停战马,深吸一口气,他才在乱军之中看清楚敌人的模样。

    这是一个年轻得不象话的明将,面容白皙英俊,还没有蓄须。眉毛浓黑,眼睛晶莹。身上的铠甲上用贵金属掐丝装饰了漂亮的纹饰。在配上他座下神骏的白马,简直叫人眼前一亮。这样的小子,肯定会让小姑娘喜欢的。

    他手中的红缨枪一抖,又是一个圆形的枪花,当真是威风凛凛。

    遏必隆感觉有热热的液体从额头上流下来,顺着鼻尖一滴滴落到自己胸口上。想来头盔已经被这小子刺破了,也不知道脑袋上的伤势如何,不过,这不重要。

    他咆哮一声:“来将通报姓名,我是遏必图,正黄旗遏必图。”看到对方手中如同蛇信子一样吞吐闪烁的枪尖,遏必图心中大生警兆:月刀年棍一辈子的枪,枪乃兵中之龙,尤其是眼前这种以白蜡杆制成的小花枪,因为枪杆子韧性十足,一旦使开来力量和角度最是难防。以眼前这个敌人的手法看来,定然是个枪术好手,不好对付。

    那小将军喝道:“小爷方大洪,镇海军前锋营统领,狗鞑子,拿命来!”话还没说完,白马已经奔来,手一抖,红缨枪就点了过来,直戳遏必隆面门。

    这一枪看起来其势不可阻挡,遏必隆已经被他的枪花耀得快睁不开眼睛了,只能将头一侧,朝旁边躲去。可他一知道汉人的枪术实在太厉害,尤其是这种小花枪,就算你躲过第一招,它也能以不可思议的角度刺来,后招源源不绝,直到你死在他的手下为止。

    疾风劲吹,红缨在面庞上划过,微微刺痛。

    这个时候,遏必隆看到敌人握墙的手一抖,心中顿时一片冰凉:糟糕了!

    是的,作为一个一辈子都在和人厮杀的勇士,他自然看得出来敌人下一步要做什么。

    下一步,这个叫方大洪的明将军的枪头就会在这一抖中瞬间朝自己的脖子斩来,切断自己的颈动脉。问题是,自己就算看出敌人的下一招,却根本没有躲闪的机会。

    这就是小花枪,白蜡杆子的厉害。这种韧性十足的长枪在金戈铁马的战场上或许没有什么用处,可用来单打独斗却异常犀利。

    就在遏必隆要闭目待死的时候,他却发现敌人手中的枪杆子并没有如预料中那样被抖得如同一条鞭子朝自己脖子上切来

    这一枪想来已是强弩之末,显得软弱无力。

    两匹战马再次错身而过,遏必隆第二次回头看去,却发现方大洪如同脱力一般从战马上扑通一声跌落在地,手中的红缨枪已经摔到了一边。

    一片红色从他背心的铠甲处渗出来,却原来他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被建州勇士以大斧在背心上砍出一条长长的伤口。流了这么多血,想必他的力气已然耗尽,再也无法控马了。

    刚才这一幕实在是太惊心动魄,遏必隆也对敌人那惊人的枪术佩服到五体投地,不禁起了爱才之念。是啊,这小子生得实在太漂亮了,叫人看了心中喜欢。

    遏必隆:“方将军,你们镇海军的五座都营此刻都已经被我建州军攻破,可谓大势已去。你是个勇士,方才你们能够守住这座营盘这么久,你们镇海军都值得人敬佩。可惜啊,你们的统帅有这么多英勇的战士,却将仗打得一塌糊涂,真真是白瞎了你们这些好汉。咱们大清最喜欢你们这种勇士,所谓良禽择木而栖,不如投降我大清,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牺牲。放心好了,我大清正值用人之际。若方将投入我麾下,必有厚待。”

    方大洪坐在地上,仰天大笑起来,笑声有着与他这个年纪不相称的苍凉:“我好好汉家男儿,如何能够投你这狗鞑子做汉奸。今日死了这么多弟兄,我若是降了你们,以后还怎么同他们见面?你们这些建奴已经被我几十万北伐大军困在北京一隅,覆亡只在朝夕。今日你们是胜了这一仗,却不过是回光返照罢了。哈哈,开玩笑,我会降你们这群立秋后蹦达不了几天的蚂蚱吗,哈哈,可笑可笑……”

    笑声中,他不住咳嗽,将一口口血吐出来。

    一边吐血,他一边慢慢地试图将腰刀出鞘中抽出来。

    一个建州军士兵走到他身后,倒转虎枪对着他的背心狠狠地刺了进去,一下两下,三下。

    方大洪还在笑,但声音却逐渐微弱下去,眼角有泪水沁出来。

    “行了!”遏必隆喝止那个手下,抽到跳下马,大步走到方大洪跟前:“这个勇士的头颅是我的。”

    靠近方大洪,遏必隆听到方大洪的声音:“师哥,师哥……快走……快走……娘,娘……我来找你了……”

    遏必隆心中突然不忍,手中刀一挥,结束了他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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