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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豪不稀罕你的第一次,却无限渴求着你的最后一次。

    ----涅法德姆(疑似)创建人R·XXX

    百无聊赖之中再三犹豫,今年夏末的摇滚音乐节,我最后还是决定去了。

    一个人坐了十几二十来站地铁,花了比原价便宜了将近四分之一的钱买了张黄牛票,混进了主题公园稀疏的人流。

    即便有国外大牌乐队参演,其中包括那个勉强促使我拖着其实动也不想动的身躯来到此地的名字,来的人还是比我预想得更少。可见在这座城市本就没多大的摇滚乐市场,比起我对此类音乐最狂热的大学时代,离Fadetoblack又进了一步。

    雨后不燥不热的阳光,提升醒脑的生啤酒,强劲鼓点和低音贝斯让人有了多长出一个心脏的错觉,这些都无法驱散我的倦意。反倒是脚下踩着的泥泞的,湿漉漉的烂草地,不时地以一种微妙的方式刺激着我的神经末梢。被踩烂的青草的汁液粘着脚底,和脚底湿汗融在一起,恰似那腐败了的,或者正在腐败的青葱岁月交相辉映的此时此地。

    要从人群中辨识出一张腐败的脸对我而言易如反掌。僵硬的,介于冷淡和木然之间的,要么别给机会,一有机会什么烂事都做得出来的脸孔,通常还有几分可供在暗地里偷偷自恋的姿色。

    具备以上特征的两张脸只要一打照面,就会本能地迅速避开彼此,就好像在镜子里照到了自己的丑态,却又会情不自禁地耿耿于怀一段时间。正所谓看似忠厚老实之人的恶毒,像饭里的沙砾或者出骨鱼片里未淨的刺,会给人一种不期待的伤痛。

    事实上,你甚至会觉得一模一样的脸在类似的场合不止一次被看见过,却很可能不是同一个人。此类人的灵魂振动频率相似到一个地步,以至于素不相识的两人或多人共用同一个形体,也不是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事。

    当我和林念秋在不经意间打了照面后,我们两人的目光都像逃亡死地自对方脸上移向了别处。当然,即便目光移开了,其似曾相识的形象仍然滞留在我的脑海里,一时半会儿挥之不去。

    那时候,她踩着一双白色的高跟凉鞋,独自一人站在我身后的泥泞在草地里,鞋跟有一半都陷进了烂泥里,和着舞台上乐队的演奏,僵硬而小幅度地摆动着身体。

    香槟色的过膝连衣裙,酒红色的女式挎包,在额前分成触角的无染披肩长发……如果是在国外的音乐节上,多半会被误认为是参加公司同事周末聚餐走错了场。当然,我也好不到哪里去,体恤牛仔中裤加凉鞋,整个人看起来和哪个从大学城里临时逃出来的小处男也没多大区别。

    在一阵嫌恶感过后,姑娘那张扑克牌一样的锥子脸,高挺的鼻梁和那僵硬中透着闷骚的神情,开始占据我的意识。就算时至今日,对于这个奇怪星球上的人情世故依然懵懵懂懂,但她那样的人肚子里有多少蛔虫,我还是能算个八九不离十的。毕竟,她脸上完全找不到那种在地球上轮回千年方能练就的破罐子破摔的游刃有余。

    是的,那呈现于面部的扑克牌一样的僵硬,本质上是一种困惑,一种对于吊轨而又说不出究竟哪里吊轨,看似不合逻辑却又真切存在着的外部环境的困惑。即便使出浑身解数求索,时至今日,脑海中不断回响着的,多半还是U2的哪句IstillhaventfoundwhatIamlookingfor……

    有那么一瞬间,我都想过是不是要上去和她搭话,可终于还是什么都没有做。原以为接下来的时光,就是时而有气无力地随着人群鼓掌挥手,时而在烂泥地里漫无目的地踱步,直等到我所期待的压轴乐队登场,到时候high不high得起来还是个问题。

    可就在我如此认定后没多久,林念秋----当然这个名字是我后来才知道的----竟突兀地闯进了这个无聊得让人感伤的剧本。她的声音很闷很沉,语速缓慢,听起来还有几分紧张,而且内容颇为怪异。

    她问我是不是可以把自己的票根借给她。我对她的请求倍感疑惑,一般遇到这种情况我是连理由也不会问就直接回绝的,但如果是她的话,我倒不妨出于好奇听听理由。

    一来毕竟有过一念之Y,二来对于一个肚子里有几根蛔虫我都猜的出来的人,我不相信她能对搞出多么对我不利的花招来。

    虽然事实证明,林念秋的确没有对我耍任何花招。但她后来所说的话,着实让我有些吃惊。

    她说自己是逃票进来的,万一等一下有人检票,而且发现她没有票根的话,她很可能会被强制送进精神病院。

    在她进一步的解释中,我得知她患有盗窃癖。我听说过这种病,患有这种癖的人,有一种难以克制的偷鸡摸狗的冲动,而且并不是因为买不起东西而偷,而是一种不以受益为目的偷窃,盗窃者往往沉醉于成功后的成就感不可自拔,有强迫性,严重时甚至还可能成为生理冲动的诱发机制。好莱坞女影星维罗纳·赖德据说就是一个有名的偷窃癖患者,曾经因为在服装店里顺手牵羊而入狱,尽管她的钱多到可以轻易把整个店都买下来。

    这位林小姐的盗窃癖严重到了曾两次住进精神病院的地步,期间甚至还体验过电疗。不过很显然,他们没有把她治好。在摄像探头铺天盖地的现在,到商店或者超市顺手牵羊几乎等同于自杀。于是,一方面难以抑制偷鸡摸狗的冲动,一方面又无的放矢的林小姐便想到了另外一个办法,通过逃票来满足自己的盗窃欲。尤其是音乐节这类票价高出平日许多的大型主题活动,她肯定是不容错过。

    由于有过“辉煌”的前科,为了避免被检票人员发现而再次移送精神病院的风险,她会问我这样的单身狗借票,当然,做为报答,她可以满足对方提出的一些要求。

    说实话,我并不怀疑她看人的眼光。即便她看错了所有人,也不会看错我。就像她所说的,我们是某种灵魂上的血亲。

    而唯一令我有所疑问的是,如果通过满足对方要求的方式得到票根,那岂不是等于付出了更大的代价?这种逃票岂不是没有意义?不过转念一想,她根本也是渴望着那些事,或者本来就是有夫之妇,做出这样的交易也就不奇怪了。尤其是后一种情况,等同于更严重的盗窃,但给她的兴奋肯定也更大。

    就像我对她的判断几乎不可能出错,她对我的判断也极为精确。我把票给了她,然后开始装腔作势。

    既然是摇滚音乐节,我就和她聊摇滚。虽然对她来说,只要能逃票,是摇滚乐还是古典乐其实没有区别。但事实上,她听摇滚的时间并不比我短。虽然她的语速很慢,好像每说一句都要艰难地斟词酌句,不过在天黑以前,我们还聊了很多,比我大半年所说的话都多。此外,我们还喝了酒。

    我们两人原本僵硬的脸也渐渐松弛了下来,内心深处的那种根深蒂固的不安分开始浮上面颊,可几遍如此,她的脸还是煞白煞白的,手也是冰凉冰凉的,和我一样。

    然后,几乎是有心电感应一样,我们拐进了一片隐秘的林子里。她从包里抽出了黑网的一角,说因为是逃票进来的,在外面不敢穿得太招摇。我没说话,只是深深地咽了一口唾沫。

    她最后检查了一下放在包包里的票根,开始换衣服。就在这时,天空中突然响起了一阵闷雷,她神色惶恐地望了一眼天空,我注意到了她的表情很不自然,却已然无暇顾及,很快,最后的理智也被非理性的狂暴之滥吞噬殆尽。

    雨一直没有下下来,我浑身上下却都湿透了,满是泥泞,汗臭,蛋白质的腥味和青草的芬芳;而雷倒是一次也没有停过,而且声势越来越大,盖过了回荡在空气里的狂暴激烈的摇滚乐,以及与之相得益彰的密林深处的气息声和机体的摩挲声。

    在一次翻身中,我不经意间似乎瞥见了雷光闪烁的夜空之中,浮现出一个巨大而威严的古代武将的身影,手里持有两柄巨锤。

    要么是我看错了,要么是林理培口中的某些成分经由唾液进入了我的体内,使我产生了幻觉。

    然而,或许,我错了。

    我听到了一声尖叫,那阵悲哀绝望的尖叫就在我的耳边炸响,我的耳朵都快被震聋了。那当然就是林念秋的尖叫声,那时,她的双眼刚从最后的销魂中缓缓睁开一道缝,紧接着迅速瞪得老大,惊恐地注释着天空,然后挣扎着推开了我,也不顾整装就发疯似的向林子外跑去。

    就在林念秋的身影和一颗大树重叠的时候,几乎刺瞎眼睛的强光骤然炸裂,在那一刻,整个音乐节上所有轰鸣着的音箱同时烧爆了。

    这下我是真的聋了,也瞎了,甚至连那声落地惊雷的巨响都来不及听见,就陷入了长时间的耳鸣,眼前也宛如有无数火把在闪烁摇曳,灼热的疼痛感几乎让我难以忍受,我猜自己是在地上一遍打滚一遍惨叫了好一会儿,当然那时的我是无法听见自己的叫声了。然后,我猜自己是昏过去了。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当我再次能看见和听见的时候,身边已经围了许多人,我躺在一个担架上,有医护人员用手电筒照我的瞳孔,然后开始问我那些这是几个手指,诸如你是谁,今年多大了之类的问题。

    我被抬上救护车的半路上,看见林念秋的上半身还卡在那颗顶部仍然冒着焦烟,从上至下被雷劈成大Y字型的大树劈叉口底。虽是看不见脸,但我知道那散发着焦糊味的丑陋烂肉无疑就是她。她下身的两条腿还交叉直立着,被淋漓的血染成了红黑色。大腿内侧还夹很大一块不规则物,形似十来个焦糊的煎蛋被揉捏成一团的样子。

    倾盆大雨总算开始歇斯底里地下倾泻而下,有人大声叫道:“有字,她腿上有字!”

    随着多束强光同时击中的臀部。几乎所有人,包括抬着我的担架的工作人员也停下来看向了林理培陈尸之处。随着雨水冲去血迹,纵使隔着网格,皮肤上的焦痕所形成的密密麻麻的字迹也清晰可见。那是竖版的古文,字体刚直苍劲,散发着一股浑然正气。大致的意思翻译成白话,居然是对林念秋的一封绝罚书。

    大致内容是说,距今n多年前,一个妙龄少女遭一好色歹徒袭击,袭击少女的歹徒是一个十恶不赦的连环案犯,虽然恶贯满盈,却依然逍遥法外。于是,天帝下令掌管雷电的天神下去收他。以天神之力对付一个凡夫当然是易如反掌,一个天雷就把歹徒打成了焦炭。只是天神因事晚到一步,那名被歹徒袭击的少女已入弥留之际。

    动了恻隐之心的天神发动雷电之力,使少女起死回生。哪料那被救的林姓少女并没有珍惜得来不易的新生,好好作人,反倒是染上了令人不齿的邪癖,先是盗物后是盗人,行尽邪荡罪恶之事。

    因其体内运行的精气乃是天神之力,在行各样恶事时造就了巨大的恶业,污秽了天地浩然正气。见其恶行愈演愈烈,毫无悔改之意。天帝令当年救了少女一命的司雷天神再次下凡,替天行道,清理门户。望世人的见林氏之可悲下场,引以为戒,莫要再重蹈她的覆辙。

    随着一声发自脊梁骨的哀嚎,我有一次昏了过去。在此次昏迷的过程中,我一个接一个地做着可怕的噩梦,在这些梦里,我成为了其他人。确切地说,成为了此前在和今晚类似的情境下,与林念秋交易的男人,虽然有着截然不同的容貌和身份,但我能感觉到他们和我就是同一个人,无论形式多么千差万别,都秉持着一样的执念和哀伤。一次次地结合中,我一次次地被林念秋那克制于灵魂深处的极恶所感染,变得丧心病狂。一次次做出了丧心病狂的事,对家人,对亲友,对素未平生的人,以凡夫之力可以做出的恶行我几乎全都做了,幡然醒悟时却为时已晚,于是一死了之。我尝试了几乎所有自我了断的方法,每一种都痛苦至极。而在最后的梦中,我成为了那一晚的林念秋。剧情如出一辙,我们说着相同的话,做着相同的动作,就连最小的细节也分毫不差地重现着。即便我明知即将发生什么,却无法改变既定的剧情。就好像是被看不见的丝线操控的木偶,一步步走向注定的结局。

    夏末初秋夜晚的微风携带着仿佛来自精灵的,抑或是不远处某个非著名乐队的歌声,唱到:

    丧心病狂的众神若要以罪恶之人为食,必先以罪恶滋养他们的食物!

    但那歌声很快就被滚滚的雷声淹没了。就那样,我的意识囚困在林念秋那垂死的躯体中,体验了前所未有的奇妙欢愉,和先前经历的每一次死的总和更为痛苦而彻底的毁灭,最终堕入宇宙生成之前及或毁灭之后的混沌和虚无中。

    后记

    我醒过来时,已经在医院里躺了两天,不日又被转移到一家精神康复中心过着长达两个月的软禁生活。我说过两次有关绝罚书的事,察言观色后就再没提过,要不然怕是永远出不了院了。

    说实话,我起初并不知道自己在迷梦中所扮演的那些男性角色是否真有其人,如果有的话,是否真的做出了那些丧心病狂的事;也不知道他们囚禁我那么久,是不是怕我重蹈那些人的覆辙。

    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林念秋殒命那晚所发生的事,至于我而言是永远无法抹去的污点,将令另一切美好的回忆都安然失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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