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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华国海西省的江陵市,是一座繁华的港口城市,今年才二十岁的叶天拖着疲惫的身体走在回家的路上。
按理说在华国,像叶天这个年龄这时大部分应该还在象牙塔中,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才对。
实际上就在去年,叶天也确实是江陵大学的大一新生,只是就在去年年底,在一次例行检查中,叶天遭人陷害,从他的衣柜找到了十几件女性内衣。
于是,叶天便就此被江大勒令退学,不得以只得提前出来工作,也几乎是同时,叶天的父母也被公司辞退,一家子都陷入了困境中。
叶天疲惫的走着,这大半年来的社会冷暖,让他深深的体会到什么叫现实。
“看,那小子就是叶天!”
就在这时,一个张狂的声音响起。
叶天抬头看去,只见远处十几个人正站在路口处,为首的那人竟有几分熟悉。
看着那十几个凶神恶煞的人,叶天暗道不好,转身拨脚便跑进小苍中。
“妈的!给我追,没想到几年不见,这小子还是像以前那样机灵!”
路口处,为首的那人大喝道,随即便紧追上来。
几番左转右绕的,当叶天看着眼前的巷子高墙,只能气喘吁吁的停下脚步,回头看着身后缓步走过来几个手持棍棒的混混。
“跑啊!你TM给老子再跑啊!你不是很能跑吗?”为首的长发青年,恨声说道,“怎么不跑了?”
“程飞,我和你无怨无仇,怎么说以前也是同学,你为什么要针对我!”
知道躲不过,叶天怒视着为首那个熟悉的人问道。
这个叫程飞的人,以前和叶天是高中同学,不过因为性格原因,两人并不太熟。
高考过后,叶天考上了江大,后来听说程飞高考失利,跟着几个不良青年去混了。
这程飞从小练武,又敢于拼命,听说混得不错,掌控着江陵市最强的几个地下势力之一,在江陵市也算有头有脸的人。
在那之后,两人更是连见面都没有。
只是没想到今天见面,这程飞居然会来堵自己,以程飞的身份来说,显然这是来者不善了。
对此,叶天只能苦笑,之前一番慌不择路的乱跑,居然跑到了死胡同中,这下可以说无处可逃了!
程飞不屑的一笑,说道:“小子,你算什么东西,用得着你大爷我针对你,捻死你就像捻死蚂蚁一样,只凭大爷我高兴!”
听到这般话,深感耻辱的叶天不由双手握拳,指甲深深的戳入掌心,恨恨的怒视着程飞。
只是叶天知道,现在不是生气的时候,敌强我弱的情况下,不是意气用事的时候。
现在家里已经够惨,自己要是再受伤的话,那简直就是雪上加霜。
若是可以,叶天希望与程飞间只是个误会,能够将这个误会说开。
“怎么?生气了吗?我好害怕哦!你们看那眼睛好吓人哟!啧啧,就像死鱼眼一样!哈哈哈哈!”
程飞跟着身边的人说着,大笑了起来。
“程飞,我们往日无仇,近日无冤,是不是有什么误会!!”叶天深吸了口气,低声的问道。
听到这话,程飞轻蔑的笑了一下,“误会?那倒没有,咱这么多年不见,怎么会有误会呢?”
听到这话,叶天松了口气。
可接下来,程飞的话让他只觉全身发冷。
“只不过有人不喜欢见到你,所以我就只好辛苦一下,过来送你归西了!”
“什……什么!你……你不怕警察吗?”
叶天不免惊怒交加,看着对方的神情,他知道对方不是在恐吓他,而是真的做得出来。
“警察?笑话!既然我找上了你,你以为我就没准备吗?在你死之前,我大发慈悲的告诉你,下辈子眼晴擦亮点,有些人是你招惹不起的!”程飞不屑的说道,“好了,你该上路了!”
说着,程飞便带人冲了过来。
面对着挥舞而来的棍棒,叶天虽然用尽全力反抗,但终究寡不敌众,很快便被打趴在地,任由对方施为。
看着鼻青脸肿,意识开始有些模糊的叶天,程飞一脚踏在他的胸膛上,取出一个针筒,冷笑道:“看到了吗?这叫超级细胞,注射了这种东西后,你的身体很快便会被破坏消化,最后化作一滩臭水,警察又怎么会找上我?”
说着,程飞将那针筒刺入叶天的肌肉,把药水推进去。
意识模糊的叶天,在听到这话时,不由精神一震,某些记忆浮起,他不由得费力的问道:“是林甲秀要你来杀我的?!”
程飞不由一愣,惊讶的看着叶天,显然叶天猜对了。
惊讶过后,程飞不屑的笑道:“没错!你答对了!确实是林大少要我来杀你的!怪只能怪你眼情没擦亮,没事跟柳星芸走得那么近,你不知道林大少看上了柳星芸的吗?
哼哼!你看看你自己,算是个什么东西,也敢跟林大少争女人?不知死活!林大少只是动了动嘴,你们父母便下岗了,而你也被退学了,真是好不凄惨!”
体内的超级细胞开始发挥作用,叶天只觉全身如蚂蚁在咬,无法言语的痛和痒袭来,可他却连动都无法动弹,甚至无法发出声音,只能怒睁着双眼。
这时,程飞又笑道:“原以为你会明白自己的渺小,谁知道你贼心不死,还缠着柳星芸不放,林大少不爽,我就只好辛苦一趟,一劳永逸的解决你了!
记住,下辈子可不要这么眼瞎了,要看清楚这个世界,有些人不是你能惹的!明白吗?”
说着,抬脚踩在叶天的脸上,用力的碾着。
因为超级细胞的原因,叶天的皮肤已经开给脱落,被程飞如此踩碾,立马便如烂泥一般。
“我们走!”
看着叶天那面目全非的烂脸,就连自认心狠手辣的程飞,都不免吓了一跳,当即带着手下走了。
在程飞看来,叶天已经是死人了,根本不足为虑!
也确实如此,这时躺在地上叶天,身体已经开始变形软化,血液从破败的皮肤中流出,将其染了个通红,整个已不成人形。
“就要这样死了吗?”
这时的叶天,许是回光返照,又或是痛得已经麻木,原本模糊的意识竟清醒了起来。
“都是因为我吗?因为我,父母才会下岗,只能每日辛苦的劳碌,赚取微薄的工资!我才会遭人陷害,被江大退学,成了有名的笑柄!”
“可从头到尾,我和柳星芸才说过几句话而已,就因为这个原因,林甲秀便要杀我!”
“是啊!林甲秀是天之骄子,是华国最大的生物制药企业,森木集闭的未来继承人!
是啊!他是文武全能的天才,不到二十岁便拥有三个研士学位,又是江大的蓝球队主力!”
“所以,他就可以践踏我的一切,只因我与柳星芸多说了两句话!
所以,他就可以要我的命,只因他看我不顺眼而已!
这就是人生吗?老天,这就是众生平等吗?”
“不!我不服!我不服!!若我今天不死,我定要撕碎这一切!我定要林甲秀百倍偿还!”
最后,叶天奋尽全力,嘶吼出声。
话落,他的气息似乎也跟着消失了。
没有人看到,在叶天最后嘶吼之时,在他的脖子上,一条项链上的葫芦状链佩,正闪动着淡谈的光芒。
过了不知多久,恍惚之间,叶天慢慢的睁开了眼睛,眼神有茫然、有不敢置信,更多的却是激动!
“我没有死!我没有死!”
兴奋的呢喃着,叶天无比的激动,任谁鬼门关前走一遭,恐怕也会如此。
坐起身,看着手背上的葫芦虚影,叶天不由讶道,“这不是那个自称是我未婚妻,找上我退婚时,送还的所谓订亲信物吗?”
关于这未婚妻的事,叶天也曾跟自己的父母旁敲侧击过,却发现自己的父母也不知道。
再加上除了退婚外,叶天再没见过那个未婚妻,也就将这事忘了。
让叶天没想到的是,那项链不仅在今天救了自己的性命,更是让他融合了超级细胞的能力。
现在的叶天,整个就是人形的超级细胞。
至于超级细胞的能力,在尚未被人陷害遭到江大退学前,听负责这个项目的导师说过,这个超级细胞是来自于太空,拥有吞噬融合其他生命体优点,融合于自身的能力。
这和电影中的异形很像,不过异形只能融合一次,而且会要了宿主的命。
可这超级细胞不仅拥有无限次融合机会,更是与宿主融为一体,不断帮助宿主进化。
基于这点,森木集团不惜巨资研究超级细胞,一旦实现超级细胞与人类的融合,那人类将从此步入进化的高速车道,而森木集团将从此站于人类之巅。
不过可惜,烧了N多的资金后,这个项目最终宣告失败。
因此,在程飞说出超级细胞时,叶天才会猜到林甲秀。
这个项目失败后,剩余的超级细胞被封存,只有林氏父子才能随意进出实验室。
神秘项链的缘故,叶天成功的实现了森木集团耗费巨资都无法实现的目标,与超级细胞的完美融合,拥有着超级细胞的吞噬融合其他生命休的能力。
正在这时,一只蚂蚁爬过去,叶天下意识的看了眼,突然想起了什么,伸手将蚂蚁拿在手上。
心念一动,蚂蚁便如落入水中般,沉入了叶天的掌心。
很快,种种的异样感传来,叶天只觉身体在发生着变化。
过不多久,叶天突然听到巷子外传来了脚步声,方才清醒过来,知道此处不能处留,当下便往家里赶。